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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涨姿势"了 聊聊QWERTY键盘的起源

    泡泡网键盘频道7月3日 今天,笔者发现了QWERTY键盘的起源。

  第一台打字机是由克里斯托夫·拉森·肖尔斯(Christopher Latham Sholes)于1868年在美国申请专利的,这是他为设计一种打字设备而作出的最初尝试,但这种粗糙而迟钝的机器远远称不上完美。这种打字机的设计使用了所谓的“铅字拉动杆”来打出字母和字符:当使用者敲击一个按键时,铅字拉动杆会向上翘起,撞击涂有墨水的胶带,从而在纸上打出字符。

  在这种打字机最初的键盘设计中,按键是按字母顺序分两排进行布局的,但这种布局所带来的结果是,最常用字母(例如“TH”和“ST”等)的铅字拉动杆的位置靠得过近,因此当使用者以极快速度连续敲打这些字母时,按键就会卡住。为了消除这种故障,肖尔斯作出了很多尝试,其结果是他对按键的布局进行了重新安排。在1868年,肖尔斯与教育学家阿莫斯·邓斯莫(Amos Densmore)合作,对键盘字母布局进行了更好的安排,为经常组合使用的字母按键留出了更大空间。这种调整最初带来的结果是,人们觉得难以找到按键,因此无法以较高的效率打字。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一部分掌握了这种新的按键布局的人开始觉得,实际上新布局有助于提高打字速度,原因是按键不会卡住。这就是QWERTY键盘的起源,这种键盘最早出现在1872年。

  第一种打字机在1874年进入市场,由Remington & Sons公司负责销售,这种打字机的名称是“Remington No. 1”。或许会有人觉得,这种打字机甫一上市就会被抢购一空,因为在当时而言,它是最新的、最伟大的量产技术设备。但事实却是,大多数人都对这种打字机视而不见。究其原因,固然这种打字机还存在一些问题,而且肖尔斯也尚未为他发明的这种设备找到理想的客户,但最关键的问题则是,在19世纪70年代末期,所谓“机械书写”的想法在大多数人看来还是颇为怪异的。

  在当时,人们所能接受的常规书写方式还是清晰易辨的普通手写方法。许多人都觉得,“机械书写”显得粗俗甚至是无礼。肖尔斯的想法是,他所发明的打字机对牧师和文人来说将是颇具吸引力的,然后他就可以进一步将其推广至普通大众;但是,他甚至从来都没想过能将其用于商业用途。所有这些因素都很可能是这种打字机最初滞销的原因所在。

  四年以后,在对键盘布局进行了略微调整以后,Remington & Sons生产出了新的“Remington No. 2”打字机。 Remington No. 2的键盘布局已经与人们今天所使用的键盘相同,而且也已经可以利用“SHIFT”键来切换大小写字母。“SHIFT”键的得名来自于它能让打字机托架转换位置,从而通过同一个铅字拉动杆来打出大写字母或小写字母。时至今日,键盘上的“SHIFT”键已经不会导致打字设备发生机械上的位置变动,但这个名称却一直沿用了下来。

这回

  随着打字机的日益普及,人们不再抱怨看起来有些古怪的键盘布局,而是开始记忆按键位置,学习如何才能更有效率地打字。虽然也曾有其他布局的键盘曾尝试打入市场,但大多数人最终还是决定继续使用QWERTY键盘。后来的事实证明,其他类型的打字机都未能取得成功。

  在20世纪30年代初,曾有人试图更改键盘布局,这一事件在历史上是相当有名的。在当时,华盛顿州立大学的教授奥古斯特·德沃拉克(August Dvorak)着手开发了一种更加用户友好的键盘。到最后,他对键盘布局进行了重新设计,从而将所有的元音字母以及五个最常用的辅音字母都安排到了中间排,也就是“AOEUIDHTNS”。

  虽然这种新的布局要求打字者必须频繁换手才能打出最多的单词,但利用德沃拉克所设计的这种键盘,人们能仅使用中间排按键就可打出英语中最常用的400个单词,而相比之下使用QWERTY键盘只能打出100个。此外,使用德沃拉克的键盘能让打字者在打大多数单词时都不必以很大跨度移动手指,这是QWERTY键盘无法做到的。

  德沃拉克想要证明他所设计的这种打字机优于肖尔斯的设计,但这种键盘却从来都没有变得流行起来。用于测试德沃拉克键盘效率的许多研究都表明其存在缺陷,或是由于测试是德沃拉克自己进行的而被视为存在利益冲突。

  美国总务管理局(General Services Administration)曾在1953年对德沃拉克的键盘进行过研究,其结果是判定使用哪种键盘其实并不重要,原因是无论使用哪种键盘,经验丰富的打字者的打字速度都大致相同。研究结果称,打字速度上的差别更多地在于打字者各自的技术熟练程度,而并非由于哪种键盘在大规模的单词取样范围中优于另一种。

  这一事件的最后结果是,德沃拉克键盘最终变得销声匿迹,原因是大多数人都不愿意花费时间或资源来接受培训,以便适应一种新的键盘布局。因此,QWERTY键盘就一直沿用至今,而且看起来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仍将继续被沿用下去。

  正如德沃拉克自己所说的那样:“改变键盘布局就像是提议更改‘摩西十诫’和‘黄金法则’一样,需要摒弃每一条道德原则,并成为受人讥嘲的话柄。”

  以下列出的是有关打字机的一些事实和趣闻:

  ——作家马克·吐温(Mark Twain)是最早购买早期打印机的人之一,而且很可能也是第一个向出版商提供打字版手稿的作家。当吐温不在打字机上敲敲打打时,他经常都会自我放纵,尤其在暮年时更是如此,染上了“收集”10到16岁少女的怪癖。

  ——量产第一种打字机的E. Remington & Sons,公司以其生产的火器而最为人所知。

  ——“QWERTY”是怎么样的一个词©这个词看起来像是字母的随机排列组合,仿佛这是由一名小学生造出来的一个词,而这名小学生还没学过大多数单词中字母“Q”之后应该是字母“U”的规则。或许你并未注意到,但实际上“QWERTY”正是你现在所使用的键盘上第一排按键的前六个字母。

  ——有人猜测,第一种打字机在刚开始销售时遭遇阻力的另一个理由是,爱犯拼写错误的人将不再能够通过潦草不清的手写字迹来掩盖自己的无知。

  ——在使用QWERTY键盘打字时,你能仅使用第一排按键即可打出“typewriter”(打字机)这个单词。

  ——最便宜的打字机是在19世纪末期生产出来的,其售价仅为1美元,其命名也与身价十分相配:“The Dollar Typewriter”。

  ——在肖尔斯首次尝试设计打字机时,他所使用的材料是一张旧桌子的一部分、一块圆形的玻璃、一个发报电键、一张复写纸以及钢琴丝。这种设备改进后的一种原型看起来就像是一架钢琴,现在被保存于史密森尼美国国家历史博物馆。

  ——来自盐湖城的法庭速记员弗兰克·麦考古林(Frank McGurrin)被认为是第一个记住了QWERTY键盘并掌握了按指法打字的人。他在参加了遍及全美各地的打字竞赛和展示会以后声名鹊起,并令人们开始不仅对QWERTY键盘感兴趣,而且还愿意去掌握指法打字方法。

  ——今天的许多手机上所使用的字母数字键盘被称作“半QWERTY键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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