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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加利福尼亚州北区地方法庭驳回了AMD的上述请求。AMD随后提起上诉。
2002年:美国第九巡回法庭扭转了加利福尼亚州北区地方法庭的上述裁决。英特尔随后提起上诉。
2004年:美国最高法庭作出判决,称美国各联邦地方法庭有权但不一定非要强制公司向海外司法机构提交文件。美国最高法庭将此案发回到加利福尼亚州北区地方法庭重申,后者驳回了AMD的请求。
2005年:AMD向特拉华州提起诉讼,起诉英特尔违反反垄断法。AMD同时还在日本进行了起诉。
2007年:欧盟委员会指控英特尔违背反垄断法,称英特尔要求供货商不使用AMD的处理器。
2008年:韩国监管机构对英特尔处以2500万美元罚款,称英特尔向两家PC制造商付款,要求其不使用AMD的处理器。
同年,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开始对英特尔进行反垄断调查。
2009年:欧盟委员会对英特尔处以14.5亿美元罚款,称其在对对手AMD的竞争中,滥用其市场统治地位。
同年,纽约州总检察官安德鲁·库奥默(Andrew Cuomo)对英特尔提起诉讼,指控该公司通过威胁PC厂商以及向其支付回扣的方式来阻止其使用竞争对手的芯片,因而触犯了纽约州及联邦反垄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