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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网资讯频道7月4日 微软起诉公司预装盗版软件一案,昨日宣判,微软胜诉,法院判决攒机商北京思创未来科技发展公司赔偿微软公司46万余元。

微软起诉攒机商一审胜诉 获赔偿46万(图片来自互联网)
微软起诉攒机商第一案,昨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北京思创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判赔偿微软人民币共计461,409元。
微软公司起诉称,2008年10月到11月间,微软所委托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先后在被告位于海淀区中关村海龙大厦、鼎好电子大厦的四家销售门店多次随机购买了12台电脑。买回电脑后,经微软公司鉴别认定,上述12台计算机中所安装的Windows XP及Office 2003软件均未经微软公司授权许可,属于盗版软件。
2009年6月8日,微软认为,思创未来公司销售的计算机内安装盗版软件,给微软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起诉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北京思创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随销售的计算机预装盗版微软软件是一种惯常和持续的侵权行为。最终法院认定,思创公司侵犯了微软的复制权和发行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判决思创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微软经济损失35万元,诉讼合理支出11万余元。法院对12台涉案电脑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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