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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微软收购雅虎要中国政府审批?

泡泡网 2008年02月19日 类型:转载 作者:南方都市报/李宽宽 编辑:李晶
  

    随着微软欲收购雅虎的“斡旋”如火如荼,有传言称,收购案可能要经过中国政府审批,不仅国内有媒体如是说,连美国道琼斯通讯社和台湾《联合早报》也刊登了“知情人士”说法。

    归结各方说法,中国政府提出审批收购主要是出于两方面原因,一是“本土管理层保持控制权对于阿里巴巴非常重要,中国政府通常不愿意看到外国公司控制中国互联网内容”(联合早报语);二是因为2007年8月中国也颁布了《反垄断法》,境外实施的涉嫌垄断行为,只要可能“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同样要向中国政府申报审查。

    但细想起来,如上理由又有两点站不住。即便微软收购成功,雅虎在阿里巴巴的控权比例也还是那么多(阿里还拥有对雅虎持有股份的优先回购权),在雅虎拥有股份的时代,雅虎中国的身份是合法的,换了微软(微软在华也有自己的门户MSN中国),又如何成为“中国政府不愿看到的”了呢?

    近段时间来,“审查”“监管”,似乎成为某些海外媒体报道中国互联网兴趣最大的焦点,在这里我们不去具体分析其用意,但前不久的视频政策足可说明,政府对互联网的监管并不是一刀切的粗暴限制。

    从另一点垄断的角度来看,微软收购雅虎,在国外,于在互联网领域还是距离老大Google有相当距离,在国内,在搜索方面不仅不如谷歌,前面还有一个百度,要说垄断似乎言之尚早。中国政府又为什么要对收购案提出审查呢?

    相比之下,倒是阿里巴巴的市场化运作手段比较值得肯定,近期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就在年度员工大会上表示,对此高度关注、积极参与,与微软和雅虎一直保持紧密联系,并已为此聘请了数家著名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对中国读者来说,在这桩收购案中,阿里巴巴在“国际游戏规则”中如何有效地利用自己的话语权进行谈判,也将成为中国企业国际化道路上的可借鉴案例。

    据了解,在2005年阿里和雅虎的协议中就写明,若雅虎被其他企业收购,而雅虎所持的阿里巴巴股权控制权将发生转移,阿里巴巴拥有对雅虎持有股份的优先回购权。马云是否会动用这种优先权?

    国内分析师也表示,目前市值为150亿美元阿里巴巴是“话语权”空前时期,包括日本雅虎在内的雅虎海外公司为其贡献了近一半业绩。但阿里巴巴如何在未来谈判中运用好这一筹码,也是对相当的考验。

    无论如何,笔者认为,在微软收购雅虎这件事上,最好还是市场与国际规则,而不是中国政府出声。

    相关链接:
    
    历数雅虎4大失误 昔日霸主"虎威"丧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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