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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电报道北京时间2月22日,美国思科与苹果表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双方产品均可使用“iPhone”商标,此前思科起诉苹果,称苹果在新款多媒体手机上使用该商标。
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苹果将可以在其最新推出的多媒体手机上使用“iPhone”商标。同时,苹果和思科未来将在安全、消费和商用通信等领域开展合作,以确保双方产品的交互性和兼容性。
两家公司都表示,未来将不会就“iPhone”商标提起诉讼,当前的官司也将撤销。除此之外,苹果和思科并未公布更多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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