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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建立互联网版权技术保护标准

    互联网技术在极大方便信息流通的同时,也始终面临盗版和反盗版的困扰。2016年1月8日,深圳南山互联网文化行业协会在深圳市南山区文体中心聚橙剧院举办了“深圳南山互联网文化行业协会成立大会暨深圳南山互联网文化行业协会第一届主题沙龙”。 大家济济一堂,畅谈关于互联网版权保护的难点、重点问题以及可行的解决出路。

  深圳南山互联网文化行业协会立足深圳南山的互联网文化企业发展现状,注重打通经营主体和主管部门的沟通渠道,旨在建立一个区域性、专业性、公益性、带有文化行业权威性的自律管理机构,为南山各互联网文化企业提供信息发布、政策指导、政企沟通服务。协会的成立宣告了南山互联网文化行业终于有了协调一致、共同发声的平台。

  出席成立大会和第一届主题沙龙的政府单位和专家有:南山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陈军;南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曹赛先;南山区宣传部副部长、区文体局局长姜广华;深圳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副总队长陈军;南山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胡建;深圳市版权协会副秘书长孟海;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张平教授;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宁立志教授;南山区人民检察院资深检察官曹继栋;南山区人民法院资深法官姚鑫;南山区公安分局资深警官王刚以及80多家南山区互联网文化企业的代表等。

  与会者认为,随着软件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互联网技术极大地促进了信息的传播,促进了生产和信息流通的效率,改变了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但信息的廉价复制和广泛传播也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和困扰,例如在网络视频市场中的反盗版问题,一直以来都困扰着权利人、媒介服务提供者、消费者及司法机关。

  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城市,以其开阔的胸怀和前沿的理念迅速成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等新兴产业的摇篮,逐步成长为中国互联网产业的核心重镇之一。深圳的天然优势,使得深圳企业在新技术环境、新商业模式下不断地适应市场的新需求,而深圳的司法部门也在解决新型法律问题、开拓新型执法思路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挑战仍在,发展之路依旧崎岖。

深圳将建立互联网版权技术保护标准

南山互联网文化行业协会成立大会启动仪式

  第一届主题沙龙由南山互联网文化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李景优主持。在题为“技术力量在互联网版权保护中的应用”的深圳南山互联网文化行业协会第一届主题沙龙中,各界领导首先在发言中表达了对南山互联网文化产业的殷切希望和高度关注,鼓励各互联网文化企业在行业协会帮助下合法经营、蓬勃发展。接下来,迅雷集团副总裁武可宁先生作为受邀权利人企业代表,发表了“互联网环境下企业版权受侵犯的现状及保护中碰到的困难”的主题演讲,深刻阐释了一个长期致力保护互联网版权,而又痛感互联网版权维权之难的企业的内心感受。而来自南京讯思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总经理田海则向与会者详细介绍了目前网络反盗版过滤技术的发展现状、技术特点以及过滤技术服务商为互联网版权保驾护航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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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副总队长陈军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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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李景优担任本届主题沙龙的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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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版权协会副秘书长孟海致辞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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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雷集团副总裁武可宁做主题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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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讯思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田海发言

  来自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张平老师及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宁立志老师分别以“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谈过滤技术背景下反盗版责任划分的新趋势”、“独善其身,还是兼济天下?——浅析视频过滤技术与市场竞争秩序及消费者信息安全的关系”为题发表了精彩演讲。他们以自身对互联网版权保护法学理论的研究经验出发,分别阐述了过滤技术对互联网版权保护的必要性与局限性,运用过滤技术保护互联网版权时权利人、消费者及社会福利的平衡等专业问题,强调了建立一个广泛认同、普遍接受的过滤技术标准体系的迫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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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的知识产权法学家,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平教授即兴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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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副所长宁立志教授发言

  而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曹继栋科长从其丰富执法经验出发,做了题为“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中的难点问题探析”的发言,详细介绍了南山区近年来侵犯互联网版权刑事案件的势态,以及在侦查相关案件过程中针对侵犯著作权犯罪的业务特点和相关经验。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姚鑫庭长则以“民事法律和刑事法律相结合,强化互联网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为题,讲解了我国司法部门在认定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审判思路,以及法院系统在多年审判相关案件过程中对技术问题从不解、抵触到逐步接纳的转变过程。他们的发言都体现了公检法部门积极应对新技术、新商业模式的大胆尝试,司法、执法人员发挥主观能动性,将各种技术力量“为我所用”地融入维权工作中的职业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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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检察院公诉事务科科长曹继栋检察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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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姚鑫法官发言

  值得关注的是,最近开庭并受到公众热议的“快播”案件正是技术力量在互联网版权保护机制中可以发挥巨大作用的明证。如果“快播”使用的不是其自身的所谓110过滤系统,而是一个中立的、权利人和主管部门均予认可的过滤方案,可能今天“快播”不会死,王欣不会身陷囹圄。而如果“快播”案的公诉机关拥有一套先进的、行业内部广泛接受的过滤结果作为其证据,那么公诉人也就不会在庭审过程中显得那么的艰难和被动。互联网产业是当今社会各行业中的技术集大成者,“技术的交给技术,法律的交给法律”,这不是一句空话,而是提醒我们在互联网版权保护体制中应积极纳入技术力量的铮铮警言。

  技术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商业冲突和法律难题,但技术发展也为促进互联网版权保护提供了新思路、新途径。深圳南山作为中国互联网经济的“一极”,需要与其相匹配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和前沿视野。将视频过滤等技术力量大胆融入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立并完善一套由权利人、媒介服务提供者、消费者及司法机关普遍认同、共同接受并且能代表行业先进水平的版权保护技术标准,将是主管部门之功、经营主体之幸、广大消费者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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